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向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发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

来源: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就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安排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党史和文献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与即将在全党开展的集中性纪律教育紧密结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制定《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强大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要全面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包括总则、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保障和监督、附则等六章,共三十四条,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各方面内容作出全面规范。《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体现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新经验新成果,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史和文献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是做好新时代新阶段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有力制度保证。

《通知》要求,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党史和文献部门要精心组织,切实把《条例》学习好领会好。认真组织学习中央通知精神,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带头认真学习《条例》,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采取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条例》,逐章逐条逐款学,紧密联系实际学,确保全面学习、准确把握。要注重引导,切实把《条例》宣传好阐释好。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主管主办的各种刊物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广泛开展宣传,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结合实际,切实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配合宣传、组织等部门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要求。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持续推进党史研究、文献编辑、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